公用房
一、公用房调配工作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公用房申请报告(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登录公用房系统在“调配申请”功能线上填报)至公用房与土地管理科(以下简称公房科)。申请报告应充分论证用房需求,包含申请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用房申请。
2.公房科核查申请单位用房情况与定额面积,汇总用房申请材料并上报学校。
3.公房科向申请单位传达学校研究决定结果。
4.经学校批准后,公房科下发《南京大学公用房调配通知单》(一式三份)。申请单位领回通知单,办理签章(由单位用房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回公房科。资产管理处签章后,申请单位领走通知单和钥匙。
5.申请单位凭《南京大学公用房调配通知单》前往物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 公用房交房工作流程
1.交房单位需清空房内所有物品,严格遵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危废物的处置工作,完成房间家具、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划转、报废工作,关闭门窗及水电开关,锁上房门。
2.交房单位填写《南京大学公用房交房登记表》(一式四份,以下简称《交房表》),用房单位办理签章后(固定资产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前往水电管理中心、物业部门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签章,最后将钥匙和《交房表》一同交至公房科。
3.公房科现场核实交回用房的情况,确认无误后在《交房表》上签字并盖章。交房单位办理完手续后,需转交物业部门、水电管理中心各一份《交房表》。
三、 公用房定额测算工作流程
1.公房科根据南字发﹝2018﹞99号《南京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及南字发﹝2018﹞100号《南京大学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进行测算。
2.测算初步完成后,公房科将预测算结果交予用房单位,并与用房单位共同核实各项测算数据。
3.公房科根据核对结果复核各项测算数据。
4.公房科向各用房单位发放公用房定额测算结果通知单或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办理通知单。用房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确认最终结果。
5.用房单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纳公用房资源使用费的相关手续。